重庆公积金委托收款解约办理材料

文书君 人气:1.72W

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重庆公积金委托收款解约办理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庆公积金委托收款解约办理材料

一、办理要件及流程

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申请表》,到所属分中心、办事处(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网点)办理。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

(1)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2)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网点(可为本网点缴存单位办理开通手续)。工商银行经办网点:渝中支行、高科技支行、建新东路支行、北部新区支行、渝北支行。建设银行经办网点:中山路支行、大坪支行、上清寺支行、观音岩支行、两江分行、观音桥支行、渝北城南支行。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四、重庆公积金开通同行委托收款业务注意事项

目前,仅推行同行委托收款业务,同行是指单位付款银行和缴存银行行别一致。机关事业单位有单独支付账户(非财政集中支付账户)的,也可同步开通同行委托收款。不符合开通同行委托收款条件的单位,仍通过支票、网银汇款等现有方式缴款。

五、办理要件及程序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分中心(办事处)领取《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业务付款授权书》(到指定的主城区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网点办理开通手续的,单位应到银行网点领取《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2.单位先持加盖公章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业务付款授权书》,到单位付款银行办理付款授权手续,并取得付款授权业务回执。

3.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两份)、付款银行出具的付款授权业务回执原件,到所属分中心、办事处(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网点)办理。

4.分中心、办事处(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网点)在办理开通委托收款手续后,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业务回单》一联、《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份,返给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