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托收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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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公积金缴存托收怎么办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积金缴存托收怎么办理

公积金缴存托收怎么办理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以下简称《托收协议》)可由缴存单位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也可由缴存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领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缴存单位自行下载打印的,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再由付款银行盖章,最后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手续。

(2)缴存单位自行下载打印的,可先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加盖公积金中心托收协议专用章后,再由付款银行盖章,最后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手续。

(3)缴存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领取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先在《托收协议》中加盖公积金中心托收协议专用章,缴存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付款银行盖章后,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手续。

办理缴存托收业务后单位应当注意什么事项?

1、管理机构委托承办的银行在每月的指定扣款日(10日、15日、20日、25日,遇节假日延后),从单位开户银行扣取每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扣款凭证由承办的银行负责传递。

2、单位应在开户银行指定账户中保留足够的余额,如因余额不足而未能扣到资金,承办的银行将在当月其他的统一扣款结算日依次进行扣款。

3、单位当月汇缴如有缴存人员和金额变化的,应填写相应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启封和封存清册,并在约定扣款结算日的2个工作日前提交给承办的银行缴存网点。

4、单位付款授权开户银行、账号和印鉴如有变化的,需先办理缴存托收终止手续,再重新办理签约手续。

5、单位指定扣款结算日如需变动的,应在扣款结算日的2个工作日前向承办的银行缴存网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