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扬州结婚证可以跨区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扬州结婚证可以跨区办理吗
扬州结婚证可以跨区办理,但前提是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进行结婚证办理。
扬州结婚证办理材料有:
当事人婚姻状况是未婚的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当事人婚姻状况是离婚的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的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法院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还需提交一审生效证明);
当事人婚姻状况是丧偶的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应为“丧偶”)
2、当事人的身份证
当事人是军人的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军人身份证件(军官证、士兵证等)和居民身份证;
2、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