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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物管理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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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公物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1

为使学校财产、教学设备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体现为教育服务的宗旨,特制订本制度。

1、校产登记保管制度

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建帐、对课桌椅、办公桌椅等财产,进行集中编号定位,落实到各班级、办公室进行保管。

(1)课桌椅、讲台、门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2)各办公室桌椅、书柜、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3)少先队用鼓号、电子琴等由总辅导员负责保管。

(4)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广播扩音设备由有关专任教师具体负责。各类仪器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等工作,凡教师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办理好出借手续。

(5)图书、教学资料及食堂财产等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体育室及各种体育器材由专职体育教师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一学期核实一次,做好报废、添置等工作。

2、定期检查及赔偿交接制度

(1)一学期检查一次,一学年核查一次。平时发现有损坏、遗失公物现象,视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

(2)各年级要办理好校产移交手续。校产品名、数量及价格记录在册,教师调支、管理员调换也应办理好校产交接手续。

(3)学校全体师生应养成爱校如家、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对损坏的公物,一般实行先赔再修。

3、建立校产借用制度

(1)学校财产教学设备一般不予出借。教师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须办好借用手续,不准随便拿用。

(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尤其是贵重教学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学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管员应进行验收。

(3)校产出借应先填写校产出借单,交领导审批。

(4)出借的校产应按期归还,归还时保管老师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2

为讲求财产对教育、教学、生活的适用,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特制定如下公物管理制度:

一、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对财产着眼于用,着手于管理,使物尽其用的观念,杜绝那种重钱不重物,用而不管 的现象发生,教职工当发现学生损坏学校公物时,均有责任追究其赔偿和报告主管人员的责任,众抓齐管,把财 产管好用好。

二、学校财产必须按用途、性质归类,造册编号,登记建卡,并采取主管(学校有专职保管员)、兼管(处室、 班级、作业组负责人兼管)和群管(全校师生用物管物)三结合管理。

三、学校所购物品必须首先进入公物室(购货发票非经公物保管员签字则无效),保管员必须填写好物品的入库 单,建立公物台帐。

四、处室、班级、作业组(食堂)或个人领用公物必须登记签名。

五、教室的公物(桌凳、电灯、教具、门窗包括风钩插销等)按班级造册登记或编号,由班主任领取签字,交其 师生使用保管。

六、对于损坏的公物,使用人要及时到总务处报告情况并填写好维修登记卡,属正常损坏的则由总务处安排修复 整理,非正常损坏者则由肇事人照价赔偿或修复。

七、每学期结束时,由公物保管员负责组织公物清理,若有丢失或损坏者,则按本制度第五项规定执行处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3

学校公物属集体财产,全体师生都有义务爱护公物。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公物的管理与使用,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办公、学习及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定本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 学校的所有教学设施、教学器材、公共用品一律由学校公物管理员负责统一造册备案,并统一管理。按办公室、处室、班级分别建账,一式两份,班级(处室)及管理员各执一份。每学期抽查、清点一次,每学年调整、盘存一次。

2、各办公室、处室的办公用品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管理使用。

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统一使用管理。各班的多媒体设备(高亮度投影仪、多功能讲台、电脑、音响,遥控等)按教室(班级)固定,每学期初由上一任班主任,办理好移交手续。

4、体育教学用品由组长统一管理使用。

5、实验室的教学仪器由有关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使用。

6、电教器材由电教中心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图书资料由图书馆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8、各专用教室器材由美术、音乐教师分别管理使用。

二、公务损坏赔偿原则

1、凡属损坏的公物,由各办公室、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填写《报修通知单》,报总务处,为保证正常的教学总务处采取“先维修后赔偿”的原则,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凡属自然损坏的公物,后勤处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案检查;凡属人为损坏的.公物,个人损坏个人赔偿,集体损坏集体赔偿,查究不到损坏人的,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到总务处会计处交款。

2、凡属丢失的物品一律照价赔偿。

3、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如毛巾、肥皂、黑板擦等)不列入赔偿范围。

三、加强管理,定期检查,随时抽查

1、学期开始、学期结束,总务处将组织一次公物大检查,每次检查后,及时对公物的管理、使用及损坏、丢失情况予以通报。

2、总务处每天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巡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公物损坏影响师生安全的,及时进行维修并通知相关班级或处室,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4

一、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爱护教学生活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交通工具、花草树木。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二、教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班,课桌椅管理到人,弄脏、弄坏或遗失,由保管单位或个人赔偿。

三、损坏公物及赔偿办法如下: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2—3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2—3倍赔偿,免以纪律处分。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3—4倍赔偿,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课桌椅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随便调换宿舍房号、床号等,均参照以上有关条款执行。

四、举报协助学校查获,举报损坏公物者,给予奖励。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5

1、每个学生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课桌椅,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各班必须将本班的门窗、黑板、讲台、电器、窗帘等公物的管理责任到人,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当事人的,由全班学生共同赔偿(责任人要承担双份赔偿责任)。

3、发放到班的卫生工具、教学用具等由所在班级自行管理,教学用具和垃圾桶、铁撮箕一学年发放一次,中途如有损坏或遗失由所在班级自行解决。

4、公物因设备陈旧、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修,经学校查看情况属实的,不予赔偿。

5、赔偿金交学校财务室,并由财务室开出收据。

6、学生或班级损坏公物后赔偿未到位的,学校将不给予办理转学、毕业等手续。

7、公物损坏赔偿办法:

(1)损坏后主动申报维修的,照价赔偿,并按以下标准执行(单位:元/根、个、只):

①课桌椅类:桌面盖板25元,桌腿30元,桌斗板30元,椅坐板25元,椅靠板20元,椅腿30元,桌椅螺钉2元,桌、椅面板每条刀痕5元。

②门窗类:木制门窗门框直方30元,门框横方15元,门扇直方30元,门扇横方15元,门扇板50元。铝合金、塑钢窗户每平方200元,玻璃100元/块、窗锁15元,轮子10元,金属防盗门门锁150元、合页150元、猫眼30元,钢化玻璃门把手70元、玻璃400/片、螺钉2元。

③电器类:路灯50元、应急灯50元、逃生指示灯50元、电灯开关20元、声控开关25元、日光灯具70元、灯管15元、吸顶灯50元、启辉器2元,插座20元,电风扇100元、电扇调速器30元。

④花草树木类:损坏花朵、果实每棵5元,摘树枝一根10元。

⑤讲台20—200元,窗帘20—200元。

⑥其它类:卫生间水龙头15元,洗脸盆龙头120元,教室、处室、班牌40元,墙壁痕迹一平方米内每处20元,痕迹超过一米按每米20元计,瓷砖每块20元,消防箱200元、消防栓柜门锁15元、门30元,配电箱200元、配电箱门锁15元、门30元,黑板、拉闸门、洗面台等公物视损坏具体情况处理。

(2)人为损坏后未主动申报维修,而由学校检查出的损坏赔偿按赔偿金额的120%执行:

(3)故意损坏公物者加倍处罚,并视情节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6

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

3、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

4、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班集体。

5、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后勤和办公室各存一份。

6、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7、教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教师负责赔偿。

8、办公室主任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教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9、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凭借据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教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

10、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11、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总务处开具证明然后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12、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通过校园网上报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每次罚款20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