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温津贴发放标准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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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已经到来了,很多广东的小伙伴都十分关注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那么下面我们就去看看详细的情况吧!

广东高温津贴发放标准2017

  

广东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发放周期从6月至10月,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6.9元。

根据广东省《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8号),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周期从6月至10月,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6.9元。

谁有权享受高温津贴?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高温津贴发放有“四不得”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九条(三)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采取降温措施,使作业场所温度低于35℃的.(不含35℃),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第九条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夏季高温天气防护及介绍

一、什么是高温天气?

1.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台主管部分所属气象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

2.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一下时,各单位安排员工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且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4.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不含37℃)以下时,各单位应采取轮换作业制,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作业员工加班。

二、防暑降温用品有哪些

折扇、风扇、毛巾等日常辅助降温用品;

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仁丹、花露水等防暑降温药品;

绿豆汤、盐开水等防暑降温饮品。

三、怎样辨识与应对中暑先兆

中暑先兆是指在高温场所劳动到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获略有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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