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宇航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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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7考研的到来,各院校的考研相关信息也开始公布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北航宇航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北航宇航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蔡国飙教授 副组长:孟庆春教授、姜志国教授

组员:梁国柱教授、董云峰教授、杨立军教授、黄海教授、李惠峰教授、徐旭教授、史振威教授

秘书:常方圆老师

 二、学院拟招收推免生名额

专业代码及名称专业类型招收推免生名额备注
   接收本学院各专业间的调剂申请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硕士)学术型13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硕士)学术型27
085233航天工程(硕士)专业学位33
直博生(不分专业)学术型5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 完整、真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7年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一份(要求贴照片);

2.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请在自述最后标明拟报导师(限报3名,导师信息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3. 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一份;

4. 若本人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物,请提交复印件一份;

5. 若本人在学期间,有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各类获奖证明,请提交复印件一份;

6. 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7. 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北航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样式见附件二)一份, 体检内容不得少于附件样表所列项目,并且注意须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含血液检查项)。

所有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并且在信封背面注明“2017年研究生推免材料——学生姓名、本科所在院校、本科专业、年级排名(*/*)、拟报导师姓名、联系电话”

 五、申请办法

申请者登陆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有关表格。具体安排如下:

所有学生需将纸质材料邮寄或递送到以下地址:(请使用顺丰或者EMS快递邮寄,其他快递丢失概不负责)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宇航学院 新主楼B322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16532

接收申请资料截止日期:2016年9月22日(周四)下午4点(以接收日期为准),逾期不接收

 六、复试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各项材料(含体检表)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请考生于9月23日登陆宇航学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不及时查看信息导致的损失,由考生自己负责。

2. 各方向面试安排如下:

专业方向负责人电话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飞行器设计赵丽滨823392289月26日上午9点新主楼B1128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王海兴823396319月26日上午9点新主楼B912
导航制导与控制金磊823397509月26日上午9点新主楼B1028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白相志823385789月26日上午9点新主楼D410
航天工程按照拟选导师所在研究方向进行复试

3. 复试内容:

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300分):

(1)外语水平(满分80分);

(2)报考学生所属原学科的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70分);

(3)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满分100分);

(4)考生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满分50分)。

4. 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时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6. 复试后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协议、政审等材料。

七、录取办法

1.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2. 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学院公布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外校及北航本校推免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3. 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4. 被拟录取的申请者需在2017年3月与报考学院联系,确认其他事宜。

 八、其它说明

1. 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 若2017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3. 一经发现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 未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5. 根据申报情况,可能会有其他批次的复试通知,请关注宇航学院网站。

6.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均须执行本规定。

7. 所有资料均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