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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通知集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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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宣传活动通知集锦6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随着感染性疾病的控制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过敏性疾病的发病率在全世界范围内呈逐年增高趋势,已成为各国zf高度关注的全球健康问题。在西方国家,过敏性鼻炎和哮喘的患病率近40年内迅速增加。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估计,全球约1亿5千万人患有哮喘,其中50%以上的成人及至少80%的儿童患者均由过敏因素诱发,每年有18万余人死于哮喘。食物过敏、湿疹和药物过敏的患病率近年也明显升高。美国有300万人对花生和坚果过敏,6岁以下儿童食物过敏的患病率为4%,成人为1%~2%。食物过敏已成为严重过敏反应和过敏性休克的主要原因20xx年世界过敏性疾病日宣传活动通知。

过敏性疾病是慢性病,疾病产生的直接和间接费用对患者及其家庭,对卫生系统和全社会有严重的影响。过敏性疾病的空前流行给很多国家的卫生资源带来巨大的财务负担和压力。因此,我们要认识过敏性疾病,正确对待过敏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为普及过敏知识,使更多的过敏患者受益,武汉同济医院过敏反应科将于20xx年7月8日举办世界过敏日主题活动,届时将开展过敏知识讲座、医患互动等众多丰富多彩的活动,诚挚邀请过敏患者参加。

活动地点:武汉同济医院门诊二楼。

活动时间: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今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xx个世界无烟日。为进一步推进控烟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全校师生对吸烟危害健康的认识,促进我校楼宇内全面禁烟目标的实现,现将开展第xx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无烟日活动主题

“拒绝二手烟,让肺自由呼吸”。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1、宣传教育与控烟自查。全校各单位认真做好针对教职员工的控烟宣传与教育活动,各单位领导干部带头控烟禁烟,并召开一次控烟工作会议,完善与落实本部门控烟制度和措施。各单位组织一次集中控烟工作检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所属的办公室、实验室等区域的控烟情况,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

2、学工系统通过班会、讲座、专栏、海报、有奖问答等各种形式广泛组织在校大学生参与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3、世界无烟日板报评比大赛。各学院、部处制作控烟宣传板报,作品于xx日09:00自行放置在徐汇校区大草坪西侧展出(如遇下雨,则于八教一楼大厅展出)。

板报作品内容要求突出我校无烟日活动主题,作品设计形象生动,语言规范无错字。板报作品形式要求:黑板报或者KT版均可。作品请注明单位名称。

三、具体要求

1、宣传活动参加单位:

2、活动时间:

3、奖项设置:本次世界无烟日宣传周活动,设置优秀组织奖与优秀板报作品奖各若干名。优秀组织奖需提供本部门详细活动方案、活动现场照片等文字和图片资料。板报作品则根据参赛作品的设计、内容、主题、创意等方面进行评比。

4、各单位要注意保存活动信息资料(包括文字、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将控烟宣传活动总结电子版于xx日前报送校健康校园领导小组邮箱:。电话:。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妇联20xx开展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20xx年7月11日是第28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投资于少女(Investing in teenage girls)”,倡导投资于少女的健康和教育,为其创造机会实现全部潜力,进而推动经济增长,消除贫困。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妇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关心女性幸福,关爱妇幼健康”,并于20xx年7月11日共同在贵州省遵义市举办世界人口日纪念活动,旨在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性幸福,弘扬婚育新风,推广面向妇女儿童的公共服务。为做好世界人口日期间的社会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计生委、妇联要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要围绕核心信息,结合本地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要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通过义诊咨询、走访慰问、文艺展演等形式充分展现党和zf对妇女健康和权益的关怀,提高惠民政策和公共服务知晓度和获得感。

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第28个世界人口日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20xx年主题宣传核心信息,将其作为20xx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宣传重点。

三、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20xx年世界人口日相关背景资料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的节日纪念日子站上公布。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妇联于世界人口日后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资料。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文化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委、妇联、老龄委办公室:

20xx年3月3日是第18次全国“爱耳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历经17年,对推进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爱耳、护耳意识,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xx-2020年)》,中国残联等部门相继出台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进一步推动听力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创造了历史性机遇。

由于我国听力残疾人数众多,造成听力残疾的因素复杂,

听力残疾预防工作体系、防控网络尚不完善,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服务亟待增强,实现“到20xx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的目标,任务仍很艰巨。为此,特将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防聋治聋,精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3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酌情安排活动时间。

三、宣传重点

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xx-2020年)》,大力宣传防控出生缺陷、发育障碍、疾病及伤害致听力残疾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全面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大力宣传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重大意义,推进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适配等工作,落实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的要求;大力宣传耳科及听力保健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爱耳护耳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残疾人康复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残联、教育、

民政、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协调行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听力健康,重视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的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传播渠道的作用,多渠道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和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等,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发放科普资料,开展咨询、义诊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深入学校、社区,组织好听力健康宣传工作;要继续在北京和有条件的大、中城市举办“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打造品牌宣传活动。

(三)整合推进相关工作

各地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多部门联动,采取综合措施,加大防聋治聋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活动。

要推动健全听力残疾防控体系,重点做好遗传性耳聋和先天性耳聋预防工作,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做好产前筛查、诊断,有效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

要推动建立听力残疾“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的一体化服务及管理模式,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对听力残疾儿童实施早期干预、提供全面康复教育,创建良好的随班就读环境,推进融合教育。

要拓展业务范围,向成年听力残疾人普及康复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供听力健康服务,全面推广专业化、个性化适配服务,使其提高生活质量,享受幸福人生;

要整合资源,形成政府扶持、全社会参与,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听力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和公益救助体系,推动听力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确保听力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四)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各地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xx年3月10日前送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惠新里甲8号,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办公室)。

五、宣传口号

——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 建立“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

—— 全面实施融合教育,帮助听障儿童回归主流社会

—— 实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 全社会共同关注听力残疾人

—— 普及爱耳意识,延缓听力减退

——精准的听力康复,聋人的天籁福音

—— 防聋重在科普,治聋重在科学

—— 防聋先行,治聋精准

—— 防聋治聋,贵在精准

—— 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

—— 提高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意识,确保儿童听力健康

—— 健康聆听,幸福一生

—— 重视耳科保健,减少耳聋发生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学会、协会和基金会:

今年4月22日是第45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地球日是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的重要平台。为做好第45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按照“xx”期间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主题要求,结合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确定20xx年地球日活动主题为“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共同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各地举办活动时,可以使用统一主题,也可根据内容丰富或细化主题内容。

二、活动时间

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4月20日(星期日)开始,至4月26日(星期六)结束。各单位根据活动性质和主要受众,可以在活动周期间灵活安排具体活动时间。

三、活动要求

(一)围绕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周宣传活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相关学会、协会、基金会,均应按照活动周主题,结合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建设绿色矿山、保护地质(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等内容,向公众宣传资源国情国策,普及国土资源科学知识,推广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结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中国行动等资源环境相关工作,统筹开展纪念活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不举办没有实质内容的仪式性庆祝纪念活动,活动场面尽可能简朴,活动内容尽可能充实,切实提高活动的社会效益。

(二)积极参与,共同办好部示范活动。

活动周期间,部将组织开展开通国土资源部官方微信、发布《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推介全国国土资源优秀科普图书,举办世界地球日主题课堂暨科普展览、守护远古的生命主题展览、世界地球日专家主题论坛、第二届在京高校大学生地球日主题演讲比赛等示范活动。各示范活动承办单位要按照部的统一要求,做好具体策划和筹备工作,确保各项示范活动顺利开展。

(三)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纪念活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策划开展一项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并要组织本地区地学类博物馆、科研机构等科普场所开展系列科普活动。

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在活动周期间要免费或优惠向全社会公众或青少年开放,要围绕地球日主题继续做好“三个一”活动,即一场专题展览,一场科普报告会,一个青少年互动活动。

国土资源部各重点实验室要在活动周期间举办开放日活动,以专题讲座、实验室参观体验、重大科技成果展览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地球科学知识,宣传最新科技成果。

(四)加强协调,确保纪念活动圆满顺利安全。

加强与教育、科技、环保、科协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各级地质学会、土地学会、宝玉石协会等的作用,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组委会以及企业,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活动。

要认真细致做好地球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安全保卫措施,制订预案,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质事件。地球日前后免费开放的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做好组织工作,根据需要适当控制、疏导人流。

(五)加强宣传,努力扩大纪念活动的效果。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手机、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渠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开展活动专栏、发送手机短信、实时交流互动、微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部将免费提供系列宣传海报电子版,4月中旬可通过部门户网站地球日专栏下载印发。

(六)加强纪念活动信息反馈和总结交流。

活动筹备期间,请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部科技合作司,以便部统一宣传。

活动周结束后,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部直属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或单位的活动情况,于5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纸件和光盘各一份,要求见附件)报送给部宣教中心,以便汇总编制成册,促进学习交流。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总结材料(要求同上)报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

宣传活动通知 篇6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爱卫办,省中医药局,委直属各单位:

20xx年5月31日是第xx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对发展的威胁”,我国的活动主题是“无烟健康发展”。为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推进控烟履约进程,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30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宣传函〔20xx〕167号),要求各地在5月31日前后集中开展第30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各地、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爱卫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要求,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在世界无烟日前后集中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控烟有关政策法规、烟草烟雾危害、戒烟方法、12320戒烟热线、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等内容。

(一)省级活动。省将在无烟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召开专家媒体座谈会,印发20xx年度全省控烟暗访情况通报,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举办“远离烟草 绿色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大赛等。

(二)各地活动。

各地要广泛动员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控烟宣传活动;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在学校、社区、工厂以及人群密集的场所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瞄准控烟盲点和难点,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和干预措施。

二、进一步推进全省“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机关、卫生计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各类公共场所“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宣传“无烟单位”创建成果,动员更多单位参与无烟环境创建。对已申报成为广东省“无烟单位”的,要适时开展督导、抽查、暗访,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三、开展烟草流行监测

各地市、县两级要积极开展居民健康素养和成人烟草流行监测,依托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扩大健康素养监测和成人烟草流行监测的样本量,获得具有地区代表性的监测数据,为健康广东、卫生强省、卫生强市(县、区)建设提供评估依据。

请各地卫生计生局(委)、委直属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请勿插在总结文档中)及视频资料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联系人:赵杰,联系电话:020-83xxxxxx、18xxxxxxxxx,电子邮箱:。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爱卫会办公室

  20xx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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