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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通知模板集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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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9篇,欢迎大家分享。

宣传活动通知模板集合9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爱卫办,省中医药局,委直属各单位:

20xx年5月31日是第xx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对发展的威胁”,我国的活动主题是“无烟健康发展”。为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推进控烟履约进程,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30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宣传函〔20xx〕167号),要求各地在5月31日前后集中开展第30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各地、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爱卫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要求,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在世界无烟日前后集中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控烟有关政策法规、烟草烟雾危害、戒烟方法、12320戒烟热线、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等内容。

(一)省级活动。省将在无烟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召开专家媒体座谈会,印发20xx年度全省控烟暗访情况通报,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举办“远离烟草 绿色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大赛等。

(二)各地活动。

各地要广泛动员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控烟宣传活动;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在学校、社区、工厂以及人群密集的场所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瞄准控烟盲点和难点,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和干预措施。

二、进一步推进全省“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机关、卫生计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各类公共场所“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宣传“无烟单位”创建成果,动员更多单位参与无烟环境创建。对已申报成为广东省“无烟单位”的,要适时开展督导、抽查、暗访,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三、开展烟草流行监测

各地市、县两级要积极开展居民健康素养和成人烟草流行监测,依托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扩大健康素养监测和成人烟草流行监测的样本量,获得具有地区代表性的监测数据,为健康广东、卫生强省、卫生强市(县、区)建设提供评估依据。

请各地卫生计生局(委)、委直属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请勿插在总结文档中)及视频资料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联系人:赵杰,联系电话:020-83xxxxxx、18xxxxxxxxx,电子邮箱:。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爱卫会办公室

  20xx年5月22日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妇联20xx开展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20xx年7月11日是第28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投资于少女(Investing in teenage girls)”,倡导投资于少女的健康和教育,为其创造机会实现全部潜力,进而推动经济增长,消除贫困。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妇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关心女性幸福,关爱妇幼健康”,并于20xx年7月11日共同在贵州省遵义市举办世界人口日纪念活动,旨在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性幸福,弘扬婚育新风,推广面向妇女儿童的公共服务。为做好世界人口日期间的社会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计生委、妇联要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要围绕核心信息,结合本地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要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通过义诊咨询、走访慰问、文艺展演等形式充分展现党和zf对妇女健康和权益的关怀,提高惠民政策和公共服务知晓度和获得感。

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第28个世界人口日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20xx年主题宣传核心信息,将其作为20xx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宣传重点。

三、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20xx年世界人口日相关背景资料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的节日纪念日子站上公布。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妇联于世界人口日后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资料。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各区县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3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主题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的主题是: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区县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产生职业病危害严重、农民工较集中的粉尘作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特别是农村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为重点,以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

二、宣传月活动时间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自20xx年4月24日开始,至5月24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4月初至4月24日,为宣传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进行重点活动筹备。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如期开展。

第二阶段:自4月24日至5月1日为宣传启动阶段,主要工作是召开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职业病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各部门、各区县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和本区县实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氛围。

第三阶段:自5月1日至5月20日为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服务阶段。主要工作是集中力量扩大宣传效果,深入企业开展专项咨询、培训、监督检查和服务。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培训会,启动系列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服务。

第四阶段:自5月20日至5月25日为总结阶段。总结宣传月工作经验和活动效果,适时启动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职业卫生基本服务试点和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xx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林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朱智峰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吴承明巡视员、市总工会黄淑玲副主席担任。成员有市安监局李兆男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孟宪文处长、任广田副处长、市总工会戴述贤副部长、市卫生局戴金增处长,市卫生监督所邢建军副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况丹副主任、市职业病防治院杨顺来副院长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戴金增兼任办公室主任,邢建军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在宣传月活动中,各部门工作分工。

1. 卫生部门重点负责宣传活动的综合协调及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职工健康监护、职业危害防护,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及审查,卫生法规标准和有关卫生知识、技术服务、科普知识等的宣传和医学卫生技术指导。

2. 安监部门重点负责作业现场监督、职业中毒事故防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负责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政策及职业病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4. 工会组织重点负责职工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企业职业健康劳动保护责任义务、工会组织职能及工会监督职责等方面的宣传。

5. 各区县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重点负责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本次宣传月活动要采取新闻通报、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组织培训、深入企业座谈、开展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一)召开专题会议、发布新闻通报

1. 各部门联合召开宣传月启动暨新闻发布会。各成员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发布情况、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宣传活动安排;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报我市职业病防治情况;职业病防治和宣传月活动工作要求等。在宣传月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召开各类专题会议。

2. 各区县设立分会场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会议,适时召开本区县专题会议。各部门召开本行业有关专题会议。

(二)电视专题讲座或者组织专题报告会

由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讲座,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各单位分别选派专家、设定课题、准备材料,并承担讲座任务。

(三)利用广播电台宣传

力争运用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等专题节目,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职业病社会保障等的宣传。请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接受群众咨询提问,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

(四)利用报刊进行宣传

力争在今晚报、天津工人报、渤海早报、健康周报等报刊登载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文章。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五)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1. 由各成员部门联合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职业病诊断治疗医师等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义诊,并免费发放科普和法制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画报、板报,现场播放录像材料等。

2.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联合在本区县举办场现咨询活动。

3. 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有关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要组织本行业、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六)深入厂矿企业宣传、服务

1. 进厂宣传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职防院等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送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咨询、防病指导、知识培训。

2. 进厂义诊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体检、诊断机构组成服务分队,深入企业为农民工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

3. 各区县要在辖区内选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粉尘、化工、机械制造等企业、职业病高发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对困难企业农民工免费体检活动。

4. 各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部门,在主管和服务范围内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或提供优惠性技术服务活动。

(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 由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和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参加,对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舆论监督。

2. 各区县要结合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组织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3. 可以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组织职业病危害企业代表参加,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广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

(八)组织培训

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行政和工会主管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的干部等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专门知识培训活动。

(九)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氛围

1. 宣传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院和各区县相关部门、执法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分别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布标、布置宣传牌匾进行宣传,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咨询。

2. 印制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现场发放宣传材料。

3.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4. 组织动员企业单位在企业内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内和外环境悬挂宣传标牌。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月活动。

5.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在公共场所和人员集聚场所,如:公交车、地铁、长途汽车、火车站区或者候车区、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标、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画。

五、宣传内容和用语

(一)主要宣传内容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 职业病防治知识

3.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的成绩

4. 职业病防治先进典型(典型单位介绍情况)

5. 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二)宣传用语

宣传月中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展示的横幅、标牌、标语等宣传用语,应当使用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公布的统一宣传用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也要成立相应宣传领导小组,主管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辖区宣传方案,切实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并以此次宣贯活动为契机,切实建立起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宣传活动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要积极配合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精心组织,通力合作,认真部署实施,做好宣传工作和服务。

(二)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人群(接害农民工)和重点作业岗位,如粉尘作业、化工作业、机械作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与当地新闻媒体配合,认真组织好专题专版宣传材料,在辖区内有影响的报刊、电视台、电台刊播。营造政府重视,用人单位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氛围。要组织人员在公交车、地铁、长途车站、火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四)宣传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认真对辖区的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及时填报统计表(见附表),并于20xx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文字总结、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统计表(包括影像资料、总结材料电子版等),一并报送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办公室将资料收集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分别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各镇(街、场)人口计生办:

20xx年7月11日是第28个世界人口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xxx。各镇(街、场)要结合实际,在“711”前后,开展集中性人口计生专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活动主题 ,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街、场)要以“7.11”世界人口日为契机,突出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人口计生宣传服务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手机、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成就,重点宣传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重要性,及时报道当地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呼吁全社会关注提高家庭自身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促进人口计生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抓住宣传重点,务求达到实效

各镇(街、场)要充分利用“7.11”世界人口日这一平台,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家庭,要优先展示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成果;展示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情况和致力计生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展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内容,即:针对新婚家庭提供的家庭生育计划指导,针对家庭及其成员提供的基础健康教育,建立家庭健康管理档案及跟踪随访,0-3岁婴幼儿的早期发展指导,青少年的生殖健康家庭教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老年护理和照料,以及围绕“空巢”家庭、“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等开展的关怀服务,让每一个计生家庭健康、和谐、幸福。

三、注重发挥亮点,彰显形式特色

在世界人口日集中性专题宣传活动中,要创新创优、创造特色,开展至少1项有特色的人口计生宣传活动。组织力量做好创建幸福家庭宣传品的制作和发放工作,根据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特点,制作一批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品,力求使群众看得懂、听得明、记得住。要积极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组织业余文艺爱好者和育龄妇女自编自演以“提高人口素质、建设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为内容的文艺节目,用身边的故事讲述计生家庭的幸福变化。

请各镇(街、场)于7月6日11时前将活动安排报到区人口计生局,并于7月17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及图片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区人口计生局。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为纪念第二十八个“世界人口日”,市人口计生委统筹运用全媒体,精心策划一系列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旨在大力传播人口计生国策正能量,全面展示新时期计生人的风采,使处于转型发展过程中的人口计生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拥护20××人口计生局开展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通知。

为契合今年世界人口日的中国主题,宣传活动紧扣“和谐人口 幸福计生”进行内容的创作和铺陈。

一是利用“最美”展播造势。自6月18日起,每天在xx地区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xxx》和收听率最高的广播节目《xxx》,播出“最美计生人”的感人事迹,传播计生人“最美”精神,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是借助“新闻”报道点睛。在电视台新闻频道的招牌栏目《xx新闻联播》中,播出三集专题新闻报道,展示荆州“幸福计生”创建成果和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内容。

三是通过“电视直播”掀高潮。世界人口日当天,在电视台一号演播厅现场直播“7.11”世界人口日主题宣传活动,当晚黄金时间和第二天连续密集重播。直播活动将以“政策的温暖---人口的和谐----计生户的幸福----计生人的‘美丽’”为主线,突出“和谐人口 幸福计生”的主题,并通过“短片、颁奖礼、现场采访、歌舞、小品、音诗画”等多种新颖独特的表现形式,为观众呈现一台丰富的人口计生文化大餐。

此次活动,市人口计生委大力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积极与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合作,创新运用了全媒体时代的宣传模式,切实提升人口计生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目前,各项宣传活动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群众反响热烈。

宣传活动通知 篇6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宣传月活动能否搞好,关键在于组织保证,重点在落实。根据县综治办《关于开展第27个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局机关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制定了开展20xx年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及对象范围。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室、站、队、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抓具体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室、站、队、中心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于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宣传月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宣传发动,营造声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这次宣传月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强,搞好宣传活动,首先要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综治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为开展宣传月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一是局综治领导小组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周一、周五集中学习日、党员集中学习日,广泛宣传学习全国、全区、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宣传中央和区、市、县领导同志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宣传中央、区、市、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宣传区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做法、新经验等。二是参加由县综治办牵头的集中活动。4月7日在大战场镇开展集中宣传,设立咨询点一处,发放各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余份,悬挂横幅1条。

三、措施到位,效果明显

为了把宣传月活动内容落到实处,一是学习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维护社会稳定的典型事例,开展了“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明确了工作职责,做到了“抓早,抓小、抓了”防微杜渐,严防各种矛盾激化。二是建立完善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理论素养。全局无一人参加“XX功”等邪教组织,无一人参与“黄、赌、毒”等丑恶行为。四是制订XX县国土资源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进一步贯彻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了依法管理国土资源工作的进程。五是深入开展了治安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对财务室、微机室等重点部位防范力度,严格按照创安工作要求,及时在在门房安装的1套红外线电子监控设备,通过安排夜间值班人员对办公楼值班,消除了治安隐患。截止目前,我单位没有发生失窃、失火等现象,使系统平安创建工作更加深入扎实。

我局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同志还未能从思想上认识到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突出表现在对综治活动宣传不到位,宣传材料准备不充分。二是个别同志不能正确处理宣传活动与业务的关系,单纯为宣传而宣传,两者结合的力度不紧密。上述问题,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切实提高实际工作的实效。

宣传活动通知 篇7

7月8日是“世界过敏性疾病日”。最新统计显示,过敏性疾病已经成为世界第六大疾病,在近30年间,过敏性疾病的发生率至少增加了3倍,涉及22%的世界人口。看似不起眼的湿疹、鼻炎、结膜炎、腹泻、哮喘等过敏性症状,给无数家庭带来了长期的健康困扰。

为了提高人们对过敏性疾病的认识,我院耳鼻喉科、呼吸内科、儿科、皮肤科、及康复科专家及专科医生,将在当天举办现场义诊咨询活动,并开展相关主题讲座。届时,欢迎广大民众踊跃参与。

时 间:7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地 点:一号楼门诊大堂

科 室:耳鼻喉科、呼吸内科、儿科、皮肤科、康复科

详情登录:

咨询电话:

宣传活动通知 篇8

各校、幼儿园: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开鲁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食药安委【20xx】1号)精神,6月16日---7月2日,各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县政府对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主题活动高度重视,6月16日上午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各校接到通知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详细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相关事宜。

2、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专题展览、悬挂标语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3、对学校食堂、商店、饮用水等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通过QQ群、校讯通等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家长经常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安全。

5、各校留存好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资料,以备检查。

宣传活动通知 篇9

各镇、公安分局,管理区,市驻区各单位,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地推进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认真做好排头兵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解决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紧扣“三个走在前面”的主题,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网络、宣传栏等行之有效的载体,确保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因地制宜,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积极构建有效载体,努力营造热烈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用好宣传栏。

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有限的宣传栏,根据排头兵实践活动三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制作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宣传专栏。各镇、三灶管理区、金湾公安分局要制作3期以上宣传专栏。

(二)编好活动《简报》。

各镇要根据自身的工作 。 特点,认真办好活动《简报》,及时将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及所取得的实效体现出来。没有创办《简报》的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区排头兵实践活动《简报》,宣传报道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对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做法,区将上报市排头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好特色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紧扣“三个走在前面”的主题,精心设计载体,通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大讨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政治素质较高、写作能力较强的同志作为信息员,专门负责向区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信息。在确保信息质量的同时,各镇每周报送的信息不少于1条,三灶管理区、金湾公安分局、市驻区各单位和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每2周不少于1条。

各单位信息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3月9日前报区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电话:7799022、传真:7263288、电子信箱: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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