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日照小时最低工资调整标准为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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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公布的2014年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提出,日照小时最低工资由12.5元调整为13.5元。

2015山东日照小时最低工资调整标准为13.5元

2014年,还有不少保障群众生活的标准得到了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220元上调到每人每月1350元,城市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提高到430元/人/月,人均月补助280元,提高40元。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2700元的困难群众均纳入保障范围,人均月补助150元以上,提高15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连续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56.5元。

在2014年3月1日起,我省调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分别增长10.66%、8%。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结合经济发展、就业状况、物价水平和职工工资增长等情况,综合考虑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因素最终确定的。这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我市自1994年第一次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十二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上次调整是2013年3月1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最低工资的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