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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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芜湖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芜湖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一、公积金贷款对象

符合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二、贷款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申请人收入证明必须符合公积金中心关于收入证明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4、申请人需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月缴存额达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最低标准。经中心批准补建或补缴住房公积金视同连续缴存;工作单位调动,新单位缴存与原单位缴存间隔中断2个月(含)以内的,视同连续缴存。经中心批准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列入贷款额度计算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范围;

5、申请人家庭最多可以享受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人家庭结清首ci住房公积金贷款6个月后,购买改善性住房并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人有合法的自住住房交易行为;

7、申请人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含)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购买二手住房的,需在过户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为:网签购房合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产权过户→委贷机构审批并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公积金中心放款前审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9、申请人购买的住房能办理房产过户、抵押手续,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全额抵押。

三、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

商品房贷款材料

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3、申请人(含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提供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4、有产权共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若共有人为已婚人士,则需提供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5、申请人(含夫妇双方、产权共有人)的征信报告;

6、规范格式的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5000元且超过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

7、签署公积金贷款一手房承诺书;若存在共有人,需签署产权份额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