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太原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条件
太原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条件有两个,为:
1、同一单位存在一个职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积金账户时,须办理职工账户合并业务;
2、同一职工在不同单位有公积金账户时,须先办理职工单位调整业务,后办理职工账户合并业务。
二、合并业务办理材料
1、《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一式一联,所辖分理处留存)。
2、申请职工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
1、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10月1日到12月31日(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30
2、当年7月1日至9月30日(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