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房屋翻建提取公积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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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珠海房屋翻建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珠海房屋翻建提取公积金条件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自有住房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在报建、开工批准当年申请提取。

二、办理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4)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

(5)施工队提供拆除、重建房屋项目的翻建住房工程预算书(需经营范围有建筑、室内外装修的施工单位盖章);

(6)建设或规划部门当年的批准文件。

注:如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

三、珠海因翻建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将所需审批材料原件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金额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