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读后感1500字(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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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余华《活着》读后感1500字(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余华《活着》读后感1500字(精选5篇)

《活着》读后感1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是为了内心写作,而不是为了讨好读者,余华就是这样的一位作家,《活着》的灵感是来源于美国的一首民歌《老黑奴》,歌中写了一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可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而《活着》这本书同样也是写福贵一生的遭遇,相反现实中有的人,穷其一生却都被困在悔恨、咒骂之中,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之外,我们总是无法忍受太多生活的真实,这本书让我知道“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他失去的东西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可他仍用友好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故事的结尾总是令人回首,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想,活着的尽头并不是死亡,死亡也并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

往事不能回首,岁月从不停留。我们不曾拥有,有时却像失去了千万遍,“我们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我们不得不走”。《活着》是一本很有分量的书,当读到有庆因为献血而死去的时候,我关上了书,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一个这么天真活泼的孩子突然死了,回荡在脑海的远远是他喂羊的场景,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当再次打开书,再次看到有庆时还是忍不住,眼泪一直流,他亲眼看到儿子躺在自己面前时是有多绝望啊,他骗家珍的时候心又有多痛,我始终不能相信有庆死的这个事实,当生命走到尽头,只有时间不会撒谎吧。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人生亦逆旅,我亦是行人,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把悲伤渗透到骨子里的一本书,我们在现实世界里如此艰辛的活着,这已经是最大的幸运,在这个熙熙攘攘的世界,选择一种安静的生活态度,然后在安静中,选择不慌不忙的坚强。看完这本书失眠了很久,不知以后的人生改如何,像福贵这样都能好好的活着,我又怎能颓废的活着呢,人活着,比什么都强,我想,我们是该好好活着,笑着……

苦难就是苦难,苦难不会带来成功,苦难不值得追求,磨炼意志是因为苦难无法躲开。人的一生就是这样,不管遇到多少苦难,能一直活着到尽头,以前都还是有些盼头的,回过头也许就会发现,有些东西即便不愿接受,也已经被迫承受过了?,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既然不知道,那就以友好的态度是看待生命。福贵失去了爹、娘、有庆、二喜、凤霞、家珍、苦根,所有的人都离他而去,只有年岁看起来与他差不多的老牛了,他真的很艰难,活得很痛苦,可人的一直又有多少痛苦可以去承担呢,他看破了红尘往事,不是因为苦难又多难,是因为活着有多么不易,那个年代的人们共同的苦难就是怎样好好活着,活在蜜罐里的我们才该想如何好好生活,他们那么不容易的活下来,生命诚可贵啊!

“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和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就是要让生命变得有意义,而不是虚度光阴,我们都明白,没有什么对活着更珍贵难得,看了《活着》,也就让我尝到了酸甜苦辣,我看过有庆死时福贵的撕心裂肺,看过家珍和凤霞离开时的百般无奈,原以为上天开眼赐给了他苦根,却让我再次看到苦根吃豆子噎死在他面前的痛苦绝望,本以为命运不这么捉弄人,可岁月百般残酷的将他最后一抹希望也夺去了,我不相信在他这里命运是什么,可他却和命运抗争到底,我想,这就是他,纵使命运待他不公,可仍相信命运。

福贵的一生坎坷凄惨,家道中落晚年亲人通通离去只能和一头老牛相依命,活着活着,却都离开了他,比死别更痛苦的是生离,比死亡更绝望的是活着吧。你说如果那个老人年轻的时候不那么……是不是就会好多了,那个孩子也不会被抽干血而死……可世间却没有如果。谁也不能陪谁到最后,经历生死离别后,没有比活着更容易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

《活着》读后感2

花了两晚时间读完余华的作品《活着》,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有些字拦在那里,像一根又一根刺,不仅硬,而且尖。作者在第五次自序中写到:“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

确实如此吧!我读得很认真,捧起书就一直一直读下去,中途两耳不闻身外事,我不敢分神,怕自己一个转身一次回头就会丢了什么,那感觉就像在吃一根长寿面,必须一口吃下去才心满意足,中途咬断,心是不甘的,而且晦气,最重要的是,再吃下去,便全然失去了之前的好味道。

读到后半部分,我越发心急,读得速度快起来,又时常把一大段文字反刍,这样,我的眼睛就跟着一会儿一目十行,一会儿一行十目,然后,落下眼泪,一滴接着一滴,有些落在字上,有些流到嘴里,还有些滑到了衣服上,湿了一片。

前后一共哭了五次,一次比一次更难过。

第一次,有庆死。那个还在母亲肚子里就被父亲打,光着脚跑来跑去割草喂羊一天两次跑五十多里路的小男孩,他勇敢地伸出胳膊去献血,因为他们学校的女校长生孩子出了很多血,五年级的学生没一个对上校长的血,除了有庆。有庆以此为荣,医生抽了一点又一点,抽个不停,有庆脸都白了,嘴唇也白了,他说我头晕,没人理会,后来,他失去了心跳。

第二次,凤霞死。从小伶牙俐齿的凤霞在父亲不在家的那段时间,发了一次高烧就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短暂的一生中,被送走过两次,第一次,因为家里穷,要供有庆上学,被迫寄养给一户人家做女儿,她过了些日子,哭着跑回了家;第二次,她风风光光嫁给了歪头女婿二喜,二喜心眼好,实心实意爱凤霞,凤霞难产时,医生问保大保小,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保大”,可惜,天不遂人意,留下了小的,大的产后出血不止,命没保住。

第三次,家珍死。家珍家里阔,自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上学路上被富贵看上,三媒六聘娶回了家,这个家也阔,更阔,刚过门时有一百亩地,此前有两百亩,被富贵的爹败了一百亩,又被富贵败了一百亩,两代败家子,活活苦了两个苦命的女人,家珍的婆婆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家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终日劳作,病了,也要出工,下不了炕,也要缝缝补补,虽整天卧在床上,头发依旧梳得整整齐齐,她放心不下两个孩子,满希望自己苦一辈子,两个孩子往后可以有好日子过,不想,却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油尽灯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四次,二喜死。那么硬朗个汉子,好端端的,憨厚壮实能干,一身的力气。他心疼凤霞,相亲第二天,他就带着兄弟来凤霞家干活,屋里屋外收拾打扫修葺,还连夜给家珍做了个小桌子,他倾尽所有将心上人娶回家,婚后百依百顺,小两口手拉手过日子,甜甜蜜蜜,凤霞难产死后,他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带个小娃当搬运工,背着抱着领着,一刻都离不开这个越长越像凤霞的小娃,当意外发生,他只留下头和脚完好,其他部位血肉模糊,两排水泥板夹过来,把二喜挤成个扁,最后,他只发出了一声叫喊:“苦根!”苦根是小娃的名字;

最后一次,苦根死。苦根生来命就苦,没了亲妈,又没了亲爸,跟着外公富贵回到了乡下,在乡下和富贵一起下地干活,做了个小镰刀,爱不释手,他听话,他相信“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七岁时,他和富贵一起摘棉花,他头晕,头晕得厉害,苦根病了,病得很厉害,富贵老了,糊涂了,心疼苦根,给他熬了姜糖水,喂他喝下去,出工前,又用盐煮了豆子留给苦根在家吃,结果,苦根豆子吃多了,嘴里有两颗豆子还没嚼烂就歪在床上,再也没下床,再也没有去拿他的小镰刀。

是的,我哭了五次,富贵也哭了五次,哭他的儿子有庆,哭他的女儿凤霞,哭他的女人家珍,哭他的女婿二喜,哭他的心肝小外孙苦根,他把他们一个一个送走,葬在一处。富贵享过福,吃喝嫖赌,真正的大富贵,真正的孽子,他见过大风大浪,他经过枪林弹雨,他当过兵扛过炮,他煮过钢铁吃过大锅饭,他卖过菜种过地。

他活着,活了下去,活了很久,他身边还有个伴儿,是一头老牛,名字叫“富贵”。活着挺好,穷了,也要活着,老了,也要活着,病了,也要活着……

《活着》读后感3

人的一生能有多幸运呢?

假期,我读了《活着》这本书。

朴实无华的文字,平平无奇的叙事,像是一块原味饼干,入口无味,却越嚼越香。读毕,思绪翻涌,感慨万千……母亲有一个亲妹妹,我唤她一声姨娘。姨娘读书少,只读过一二年级,也许是因为家里没钱,也许是因为外公重男轻女,也许是因为姨娘经常闹出“趴(扒)地瓜”的笑话。总之,姨娘大字不识一个。不过,姨娘是一个干活的好帮手,母亲小时候很懒,常耍滑头让姨娘干活,姨娘也不吭声,闷着头就把活全干了。一个午后,空气黏腻闷燥,知了扯着嗓子卖力地叫喊着,姨娘独自在院里干活。猪草机发出的“嗡嗡”声充斥着整个院子。倏地,声音没了,母亲跑来看怎么回事,当即吓傻了。她看到姨娘的两个指头,掉了,血嘟嘟地往外冒,母亲”哇”地一声哭了,反倒是姨娘,眉头皱得紧,嘴里发“嘶一嘶一”地吸气声,眼泪硬是没掉半滴。外婆刚从田里干活回来,镰刀都来及卸地背着姨娘往诊所赶……猪草洒落了一地,知了也不叫了,只有空气黏腻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天空白云朵朵,桂花飘香满院,姨娘却再也高兴不起来了。姨娘的手不再像原来那样灵活,但她仍时时干活、生火、煮饭、洗衣服、种田……一样不落,只是那猪草机她再也没碰过了。

深冬时节,天色阴阴漠漠的一层,湿风吹过,有点儿冷,也有点香,香的是野草花的气息。姨娘要嫁人啦,村里的媒人帮忙物色了一个好人选,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了。那个年代的爱情哪有那么纯粹。结婚办酒那天,姨娘满心欢喜,红着个脸地挨桌敬酒。日子一年年地过去了,姨娘的肚子却迟迟不见动静,母亲问姨娘是不是不打算要孩子,她说不是。也就因为这件事,姨娘成了村里的笑柄。又过了一两年,姨娘的脸色愈来愈差。母亲问是不是身子出问题了,姨娘话也不说的直摇头,那表情说不清是痛苦还是不痛苦。过了几天,母亲黑着脸从乡下回来。原来,那个媒人物色的.“好人选”是个酒鬼,成天赌博嗜酒成性,姨娘和他结婚多年,他回家的日子掰着手指头都数得过来。家里的担子都是姨娘一个人担着。洒鬼每次喝得烂醉时,就对姨娘拳脚相加,打得姨娘只剩下半条命。姨娘从不反抗,即使眼泪在眼眶里骨碌碌的打转,也不吭一声。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可我觉得姨娘是铁做的,比铁都还硬。母亲看不下去,就让姨娘离婚,可那个酒鬼死活不肯离。为此,告上了法院。这事,足足拖了一年。在这一年中,酒鬼愈发不是人了。这一次,姨娘连魂都丢了。村里人路过时,听着里面的撕扯声,都不免摇摇头。凛冬的风,又冷又刺。

屋漏偏逢夜雨,外祖母死了。外祖母是最疼爱姨娘的人。入殓那天,村里支起了宫殿似的灵堂,各式各样纸糊的小车子小房子,有种褪了色的亮丽,桃红柳绿的彩油纸在风里噼里啪啦地响,脆生生的像是谁在啃着黄瓜。许多人都来了,丧事一直都是他们无聊生活的调味品。在灵堂外,我看到姨娘。她个子矮小头发凌乱,还披着白布,可那条白布太长了,从她的肩膀一直垂到脚上。她的目光由于经受了水的浸泡而浮肿发散,我看到她麻木的摇晃着身体,整人散发出溺水般悲伤的气息。我知道,姨娘心里的最后一根弦崩了。

多年以后,姨娘二婚,生了一对龙凤胎。村里人都说姨娘命真好,真幸运。我却觉得姨娘命不好,也不幸运。

姨娘的故事令人同情,和书中的福贵一样,生活不幸,却仍坚强地活在这世上。人这一辈子,活着才是大事!

所以,人的一生又能有多幸远呢!就像余华笔下的福贵,从一开始的败家子,到最后的孤独终老,一路上,经历了太多太多地生离死别。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在我一度以为福贵要随家珍去了的时候,福贵活下来。这就是生命的韧性,是无法用时间和长度去衡量的。当书中的人物相继离福贵而去的时候,方才领悟到了活着的真谛。

于我,于福贵,于姨娘而言,活着是大事,也是最幸运的事!

《活着》读后感4

我很抱歉,做了一个不算忠实的读者。我以极度不单纯的动机,抱着能让我哭的怎样要死要活的态度,来“审判”这本书。因为他们都说这是一本关于人生,关于苦难,关于悲剧的书。

关于人生。我对此并没有任何异议。“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少年时没有羁绊,便随心所欲,恣意妄为。此时“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中年时家道中落,经历生死,在欲望和现实的沟壑中挣扎,有了值得牵挂和在意的人。此时“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老年时“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所牵挂之人都做了生命中的过客,最后只能归于寂寥。

关于苦难。我只想说每一部小说都是用文字建立起来的第二世界,这个世界可以属于书中的人物,也可以属于把思想浸在书里的读者,我在余华先生的这个世界里站成了一颗没有悲欢姿态的树,但主人公福贵从未真正平静的苦难生活,让我不安分起来,最终我并没有在这个世界站成永恒。

被欺骗而不自知,输光家产,气死父亲的福贵,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历经生死而归来的福贵。因患软骨病而死的妻子家珍,因生产时大出血而死的女儿凤霞,因献血过多而死的小儿子有庆,被水泥板夹死的女婿二喜,吃豆撑死的小孙子苦根。走着走着就,家就散了。一场场来势汹涌的暴风雨,冲走了他所有的家人。垂暮之年,身侧有的只不过是一头老黄牛。谁也不知道,这灾祸卷走得到底是谁啊!看似可笑的情节,却有最真实的感情以及最苦难的生活。我说的苦难是指生活,而不是人生。因为人生太大,不能妄断。

关于悲剧。在把兵荒马乱的万千思绪安抚在一页白纸之后,骤然而起的“感同福贵之身受的悲痛”又骤然而落。木心说过:如果顿悟不置于渐悟中,顿悟之后恐有顿迷来。是啊,悲痛不在己身,感同身受只不过是所谓的悲悯,片刻而已。

白纸上仅仅是一张人物关系导图而已,红笔划掉死者人名之后,却显得尤为悲壮。如若真不算上那头老牛,福贵就真真正正的是一个人了。按道理它不该不算啊,!这样,我又安下心来,雄赳赳,气昂昂的为接下来的文字铺平道路。对于接下来所写出的一切,理由十足逻辑到位,便都可顺利出现了。

我也不管我是否真会读书,是否真的品到本书真味。但于千千万万字中,我只看到一句话福贵对“我”说的,“我全身都是越来越硬,只有一个地方越来越软”。所谓悲剧,想来也乏然无味,仅此而已。

我有对于悲剧有异议,是因为我觉得他“惨而不悲,就不为悲剧”。

后来我就懂了,读书的意义是读书本身。悟你所读到的东西就够了,活着的意义便也是或者本身,不为外物,不被外人悟。

他们认为福贵在与于命运负隅抵抗,最终被命运屈打成招。呼到:好一个悲剧。其实《活着》讲述的只是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余华说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士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世间的悲剧本没有那么多,换一种温柔得说法,就是:所有得悲剧都不完全。人心敏锐精明,将悲剧解说的精通,生要揪出所有苦难,可却丝毫未察觉那总处在向阳面的美好。活着的悲剧大抵也不过如此了。要知道,面具既可伪装,亦可美装。所以,有的面具是不可以撕掉的,撕了就有点较真的意味了。和人间不值得硬碰硬,就太不值得了。

余华先生以第一人称的手法,大笔墨铺叙。让我们知道,原来福贵苦苦的一生有甜甜的家珍啊!她说,“我不累”。她说,“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她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若他在生命的尽头,回想曾拥有一双乖巧孝顺的好儿女,定是含着笑的。这么说来,悲剧其实是用来自我评价的,用它来评价他人,这样就显得太单薄了。

故事的开始,福贵好好活着,活得光亮且油腻。故事的结尾,福贵好好活着,活得清楚且明白。这时候你便可以说他活得“好”了。

《活着》读后感5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一片土地,一座小城,一个小村,一老福贵。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黑夜来临。”读完最后一句,我合上书本。内心沉郁顿挫,正如那来临的黑夜。

主人公福贵巨变的一生,完全不像父母给他起的名字那样样。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而福贵和他家人遭遇了这些所有的灾难:少爷的福贵赌光了家业,债主上门讨要房契,气死了父亲;母亲病逝却未在床前尽孝;儿子有庆献血死了,白首之人送黑发人;女儿凤霞死在产床上;善良的妻子被生活折磨而死;女婿二喜被石板压死;就连小外孙苦根,也因为贫穷,被豆子撑死了;只留下了老福贵、老水牛伴在水田在阳光下咀嚼着孤独的回忆。

战争、运动、文革、灾难、饥饿、挣命、死亡……福贵所经历的,是人间炼狱。有歌这样唱:生命就是一场告别,从起点向一切说再见。唱得并非是福贵沉重苦难的生活。福贵的生命,是一个走向悲剧的过程。

悲剧会唤起人心底的怜悯,是泪水的催化剂,但在《活着》里的福贵身上,让我看到了人的尊严和伟大——将死而不去死不能死的艰难地生、坚忍地活的人性的光芒,让我深切懂得了“活着”。

活着,是一种状态。和所有的有生命的生物体一样,活着意味着生命存在而不灭亡。只是人有别于生物个体,人会让自己活在自己的世界,活得有滋有味。就如年少的福贵是富少爷,有着刘村人不能享受到的大富大贵。陷入蜜糖中的苍蝇,是不懂得一碗蜜糖之外的天空的。富少福贵也一样,他的世界没有妻子也没有了父母,只有他自己。所以他可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他钟情赌场胜过一切,直至他将家产输的一无所有。此时的福贵,就是那蜜糖中纸醉金迷的苍蝇,或者是路边上蓬头垢面的乞丐。社会总存在着的那一些整日闲来无事浑浑噩噩、有了今天不管明日的苟活者。

活着,为了付出和接纳一腔挚爱。钟爱福贵的妻子家珍日益病重,弥留之际说:“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为荣华富贵,不为功名利禄,“不想死”,只是为了能和亲人们相守,哪怕再难再苦,厮守患难、相濡以沫也是一种幸福。突然想到了爸爸曾讲述中我只见过她照片的奶奶。奶奶一病就是卧床十二年。十二年中,如果她能自己挪着凳子去和家人一起晒到窗外的阳光,那是她最为开心的。她曾说:像我这样,瘫在床上,痛了自己,苦了大家;想过很多种死法,但我不忍心离开都未成家的你们,不忍心让这个家不完整。是啊,这种爱,没有一丝功利,没有一毫矫情,就像平静的湖面下翻涌的波浪,深埋在地心里炽热的岩浆,虽然看不见,你却能感觉到它们明显地存在。福贵在亲人们一个个都离自己而去后,在一次次的绝望后依然坚忍地活着,不正是为了守护着那份带不走剪不断的亲人挚爱吗?忽地明白了些什么:有爱,有关怀,只要活着,贫穷,灾难都算不得什么。

活着,才能承受生命赋予的责任。或许你认为这样的生命太过沉重。余华在《自序》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我想,福贵经历的越多,对生活的彻悟就越深,才能如此坚强和隐忍。勇敢的福贵,挣扎在生死之间,生活不允许他思索痛苦,只留下对生的渴求,这一切不都来自于源于责任吗?诚如史铁生在《我与地坛》写道: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在这个不可逃脱的事实面前,不管有没有温馨,有没有光彩,不管上苍赐予了健康的你,还是不健全的你,你必须要活着。为了父母,为了孩子,为了爱你的和你爱的人,为了能享受爱,为了去回报情,活着,本来就是一种责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在遭遇像福贵命运时候。

《活着》就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一种口吻,叙述了一个没有悲壮,没有抱怨,只是从容的福贵的故事。“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不用计较幸运与不幸,不再论辩乐观坚忍,生活只告诉你:活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