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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森德润投资有限公司
我是襄阳盟臻建设公司园林小区5#6#楼项目负责人刘飞,现承诺如下:
暂时存放在指挥部后面的土方是用来地下室周围回填的,大约存放八千方土,存放时间至五月底,到期将存放的土方全部移走,并将场地恢复原样。到期若不移走,将由贵公司对我项目采取双倍罚款处理,特此保证。
承诺单位:襄阳盟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园林路还建项目部
承诺人:(保证人) 刘 飞
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