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谈认识结构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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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谈认识结构的革命u一个二律背反的解决

兼谈认识结构的革命

“认识你自己吧”,这是写在德尔斐的智慧神庙上的箴言,表达了精神本性的绝对命令。所有的唯心主义者都这样说。

人类怎样能在自身中“认识自己”呢?唯物主义大声疾呼:观察自然吧,这才是认识的真正源泉。然而,人类又怎样能离开自己去观察自然,而获得真正的知识呢?

生活在今天的人们不难看出,既然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一开始就截然的背离,那么哲学家们似乎注定要经受一个二难推论的折磨。当贝克莱把“认识自己”推之极端,宣称“存在就是被感知”时,不难想象整个世界为之瞠目愕然的情景,当然多数人决不会像可怜的海拉斯那样诚心悦服,如堕五里云烟,弄不清世界是否“真实”的存在着。

也许既无心探索哲学的玄妙,又无意与主教大人相识的巴黎贵妇会愤然责问:那个叫贝克莱的英国佬竟否认我们的存在么?而唯物主义则以贯常的轻蔑态度不屑一顾,世界在震惊之余也许都会同意,这位主教大人有病了(注1)。直到数百年后的今天还有人把贝克莱视为胡言乱语的疯子。

然而公证的说,作为一个天生倾向实际的约翰牛(英国人)的贝克莱主教头脑十分清醒,此刻他也许像往常一样正在就餐,他既不会认为这顿丰美的佳肴,只是他的感觉,而不是实际发生着,也不会认为为他备餐的女仆比如一个叫“露易丝”的女人不是像他那样活生生的存在着,而只是他的感觉的产物而已。

如果我们没有理由判定这位主教是在有意的撒谎,那么他为什么说出如此荒诞离奇的怪论呢?或者说他那不同凡响的“唯心主义”为什么能引起人们如此怪诞的“联想”呢?

撇开动机而论,我们不能不认为,贝克莱在思维中陷入幻觉,以至“妖言”惑众,或者说使用了有岐义的语言进行诡辩。

通常我们的语言可分为两类:(1)生活用语;(2)科学语言概念。但是这两类语言并没有绝对的界线,甚至很多语言概念直接来自生活用语。生活用语并不需要严格的进行定义,而是“大致如此”。一切科学的语言概念则须严格定义,而无岐义。但哲学家们使用的语言并非全部被严格定义,而无岐义的。加上两类语言混用,就可能把人们的思维引入迷宫。比如“存在”,“感觉”等概念就是从日常语言引来的,从未被严格的确定过。当贝克莱(包括从前的哲学家)用这类没有定义过的语言概念进行思维,或者表达一个认识对象,认识的岐义性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就拿“感觉”和“存在”这两个概念来说吧,在日常生活用语范围内,感觉总是指感觉者主观心理感觉,不提对象的感觉似乎也说得通,如:我在感觉,他在感觉等等。

存在——则是“有”的意思,当人们说某物存在,就是说有某物。又如房间里有一张桌子,窗外有棵树,就是房间里的桌子,窗外的树存在。如果按照存在就是有的意思,“存在就是被感知”不是否认了没有被感知的东西存在(有)么?我们的教科书也常常这样解释,愚蠢而又荒唐的唯心主义者甚至否认了窗外的树的存在(有),只要他没有看见这棵树,如此等等。

难道唯心主义者竟愚蠢和荒唐到这步田地?贝克莱之类未必会如此吧。实际上,没有一个哲学家会否认日常生活用语中的“存在”——“有”,如果有这样的哲人的话,皆可进疯人院了。

但是哲学家们坚持说,日常用语中的“存在”—“有”是不精确的,需要证明。比如说某种物存在,又何以证明?当然还会提出存在状态,为什么有存在这类问题,就柏拉图的“洞穴人影”的比喻后,哲学家们就为什么“存在”呀,“本质”与“现象”呀争论不休。(注2)

把“感觉”这个概念引进哲学倒没有太多的争论,既然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那么,我在感觉也是不成问题的。这就默认了感觉可以无对象这个日常用法。这种不加思考的沿用必然带来思维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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